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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示和排列对象

可以从视图隐藏对象,将对象与图像元素对齐,在图像中分布对象以及更改对象的堆栈顺序。

显示和隐藏对象

默认情况下,所有对象均显示在图像窗口中。但是,可以隐藏对象,使其临时变为不可见。

对齐对象

对象之间可以相互对齐,可以与图像中心对齐,与网格和辅助线对齐,或与图像窗口对齐。有关将对象与网格和辅助线对齐的信息,请参阅使用辅助线、网格和标尺.

分布对象

可以通过按相等的距离间隔对象来分布对象。可以垂直、水平、或在垂直和水平两个方向上分布对象。分布基于选定对象中心之间的距离,或对象相临边之间的空间。

更改对象顺序

在图像中创建多个对象时,对象会以它们的创建顺序依次堆叠。最近创建的对象在堆栈的顶层,图像背景在底层。可以移动图像窗口中的对象以覆盖堆栈顺序中较低层的对象,然而对象始终显示在堆栈顺序中较高层的对象后面。更改对象的堆栈顺序可以使隐藏的对象可见,或者可以将最上层的对象放置在其他对象后面。

更改堆栈顺序可以将自行车放置在盒子后面。

隐藏或显示对象 反回顶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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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对象泊坞窗中,单击对象缩略图旁边的隐藏/显示图标 。
如果对象泊坞窗未打开,请单击窗口 泊坞窗 对象。
如果对象被隐藏,隐藏/显示图标 将不会显示。
隐藏背景时,会显示方格形透明性网格。要自定义透明性网格,请单击工具 选项。在工作区类别列表中,单击显示。在显示对话框中,修改透明性网格区域中的任意属性。
对齐对象 反回顶部
1.
 
选择一个对象。
2.
 
单击对象 排列 对齐与分布。
3.
 
单击对齐标签。
4.
 
启用下列选项之一:
•
到活动对象 - 将选定对象与活动对象对齐。只有选中多个对象时,此选项才可用。
•
到文档中心 - 将选定对象与图像窗口中心对齐
•
选定对象至文档 - 将选定对象与图像窗口对齐
5.
 
启用任一个垂直和水平对齐复选框。
如果要在图像窗口中预览对齐,请单击预览。
通过启用对齐网格复选框,可以对齐对象与最近的网格点。
分布对象 反回顶部
1.
 
选择对象。
2.
 
单击对象 排列 对齐与分布。
3.
 
单击分布标签。
4.
 
启用下列选项之一:
•
至选定的范围 - 均匀分隔选定的对象
•
至文档的范围 - 在图像中均匀分隔对象
•
按对象间距 - 可以在 X 和 Y 框中指定对象之间的距离
5.
 
启用任一个水平和垂直分布复选框。
如果要在图像窗口中预览分布,请单击预览。
要分布对象,必须选中多个对象。
更改对象顺序 反回顶部
1.
 
选择一个对象。
2.
 
单击对象 排列 顺序,然后单击下列按钮之一:
•
到前面 - 将选定对象放置在图像中所有对象的前面
•
到后面 - 将选定对象放置在图像中所有对象的后面
•
向前一个 - 将选定对象放置在当前在其前面的对象之前
•
向后一个 - 将选定对象放置在当前在其后面的对象之后
•
逆序 - 反转选定对象的堆栈顺序。只有选中多个对象时,此命令才可用。
图像背景始终放置在堆栈顺序的底层,不能将对象放置在背景下面。
为对象分组时,可以考虑将它们放置在堆叠顺序的同一层。所以,不能将对象放置在一个群组中的各个对象之间。
在对象泊坞窗中拖动对象的缩略图至一个新位置,可以更改对象的堆栈顺序。如果对象泊坞窗未打开,请单击窗口 泊坞窗 对象。
还可以使用快捷键来更改对象的顺序。按下 Shift + Page Up 键可以将对象移动到堆栈的顶层;按下 Shift + Page Down 键可以将对象移动到堆栈的底层,但是在背景上面;按下 Ctrl + Page Up 键可以将对象在堆栈顺序中向上移动一层;按下 Ctrl + Page Down 键可以将对象向下移动一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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